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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购彩2023-01-31 16:05

山东寿光:合奏育人“主旋律”******

  山东寿光构建“四个一体化”思政教育工作体系——

  合奏育人“主旋律”

“在‘学会与父母沟通’一课上,学生模拟还原了与父母发生矛盾的真实情景,并就‘我们如何与父母相处’这一问题展开自由辩论,在相互交流中学会了与父母换位思考;在‘模拟法庭’课上,老师组织开展了‘我是法律小专家’案例分析活动,学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对案例进行分析,提高了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能力。”近日,山东寿光现代明德学校校长王永亮告诉记者,该校在山东省寿光市思政教育一体化建设工程引领下,改进思政育人模式,收到了良好效果。

  近年来,寿光市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构建基于“顶层设计、课程打造、队伍培养、阵地建设”为主的“四个一体化”工作体系,实施党建统领下的思政铸魂育人工程,激活了学校思政教育“一池春水”,有力提升了思政教育质量和育人水平。

  2021年,寿光市成立了思政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大中小学思政课程一体化研究课题组,汇聚了大中小学思政课教育专家和骨干教师30余人,强化对全市思政课教学的指导与研究。通过建立完善顶层设计,寿光确保覆盖大中小学各个学段的教材体系、教学体系、评价体系、实践育人体系、师资建设体系、保障体系等整体协同,坚定育人“大方向”。

  “通过顶层设计一体化,打破了学段壁垒,统筹理顺思政德育目标一致和内容梯度衔接的关系,有效解决了教育目标制定脱节、教育内容交叉重复、不同阶段的思政教育缺乏有效衔接等问题,为思政铸魂育人工程注入了生机活力。”寿光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刘福昌说。

  同时,寿光通过跨学段协同联动的思政课一体化教学研究联盟建设,加强了各联盟学校之间的协调“互动”,构建了不同学段“协同作战”的思政课实施体系。作为寿光域内唯一的本科院校,潍坊科技学院与寿光现代中学等24所中小学建立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研究基地,开展思政课教学研究,促进各学段思政教育融通融合。

  “联盟校共建为邻学段、同学段、跨学段相互听课、集体备课、思政课‘堵点’集体攻关及思政课教学资源共享搭建了平台,让每个学段都有‘责任田’,实现了不同学段思政课教师无障碍交流。”寿光市教体局党建工作科负责人李新刚介绍。

  在日前寿光市大中小学一体化“同城大课堂”专题研讨会上,来自全市各学段300多名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围绕“传承红色基因”这一主题同备一堂课,以家乡的红色元素为切入点,以不同年龄段学生喜欢听、能听懂的方式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

  在思政课教师队伍一体化培养中,寿光坚持统筹融合,全力构建全市思政课教师共同体,创新实施“一一二”工作法,即成立一个市级教研团队,组织大中小学开展联合教研;打造一个教学法,与“教学评一致性”相融合,打造高效课堂;定期组织全市各大中小学教师“同备一节课”“同上一堂课”,将一体化建设的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师课堂教学的生动实践,培养思政育人“生力军”。

  同时,寿光加快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专业发展一体化团队建设,遴选了6个思政课教学示范团队,组建16个思政课名师工作室,辐射引领全市1600多名思政课教师实现专业化成长,并优化完善思政课教师评价激励机制,调动教师参与衔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此外,寿光还大力推动思政育人阵地建设一体化,形成合奏育人“主旋律”。“我们的思政课不仅在课堂上,还经常开设在各类实践基地,这种丰富多彩的‘体验式’思政教育,学生更喜欢、效果更好。”日前,正带领学生在寿光市蔬菜高科技示范园上思政课的寿光一中教师李舒说。

  与这堂“出圈”的思政课一样,寿光越来越多的思政课教师尝试用新的“打开方式”,让思政课变得鲜活可感、有料有趣。近年来,寿光遴选新时代精神文明广场、牛头镇抗日武装起义陈列馆等30个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教学实践基地,联合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等参观考察和主题实践活动,让“行走的思政课”在学生心中留下了印记。

  目前,寿光市思政课阵地建设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育人效益不断提升,实现了课内外无缝衔接、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我们将持续开好、上好一体化贯穿各学段的思政课,以入耳入脑入心的思政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学生健康成长打好生命底色。”寿光市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国峰这样说。(本报记者 魏海政 通讯员 商荣宾 张伟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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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多多,购房纠纷如何“有效维权”?******

  人民网记者 孙红丽

  近期,中央层面多部门发文定调房地产市场,并作出“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一系列部署,进一步提振了房地产市场信心。

  买房置业是老百姓重要的消费需求之一。让人民群众放心购房,住上更好的房子,诚信守法、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不可或缺。然而实践中,消费者在买房过程中可能遭遇种种套路,一旦交了定金买了房,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比如,卖房捆绑销售装修升级包、精装交付货不对板等。这种时候,消费者应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

  被“虚假宣传”误导,开发商规避责任怎么办?

  近日,来自南京的网友向“人民投诉”平台反映,南京某楼盘在销售时,将小区主大门和会所一楼及景观作为重要宣传卖点,以高于周边楼盘3000元左右每平方米的价格售卖,很多消费者都为了景观买单。但购房完成后,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之前宣传的卖点全部变为其他功能区,且未做任何明确告知。小区景观遭到破坏,实质上房产溢价已经消失,给消费者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

  在消费者购买一手房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通过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对楼盘及样板房进行宣介。有的开发商还会草拟类似“售楼书、广告、宣传资料不构成要约,不属于交付标准,不具有约束力,双方应以正式合同为依据”的条款。那么,这些宣传和介绍是否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此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无权单方在合同中规定广告和宣传资料等不构成合同内容。当售房广告和宣传资料构成要约,即使未写入合同,开发商也应履行相关义务,如未按约履行,则构成违约。

  另外,业主如何避免被“虚假宣传”误导?遭遇开发商虚假宣传后又该如何维护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副主任谢龙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维权主要的依据是以合同约定为准,但是一般情况下商品房的宣传广告和宣传资料在法律上定性为要约邀请,这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但是,如果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开发商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以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承诺,并且这说明承诺具体而且确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都有重大影响,那么它就构成了要约。”谢龙说,这种情况即使是没有写到合同里面,它也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如果开发商违反了这些说明和承诺,那么消费者也可以据此作为证据,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举例来说,消费者在售楼处选购商品房时,宣传单上注明的房屋实际可使用面积是约86平方米,实际交付面积却不足80平方米。如果通过宣传资料和其他的相关证据能够看出开发商以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作为卖点,从而吸引消费者签约购买,那么可以认为,这个宣传内容构成要约。

  谢龙建议,业主需要收集保全相关购房证据,譬如楼书、户型图、小区平面图等宣传资料,或是通话录音、现场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

  利用“补充协议”加重业主责任怎么办?

  “多签了2份《补充协议》,收房时间变了,物业费涨了……”天津某楼盘业主向记者反映,补充协议和购房合同差异巨大。在购房合同基础上添加的补充协议,加重了业主的责任,规避了开发商的责任。

  实践中,经常有开发商利用其在房产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在与购房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时,要求购房户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多处变更、修改、增加原合同中的主要约定事项。

  谢龙指出,这种情况会导致正式合同里的一些条款失效。

  “从法律效力上来说,补充条款要高于合同条款,所以消费者一定要对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充分理解。”谢龙表示,开发商有义务充分说明每个条款的具体内容,消费者也可以拒绝一些不合理的条款。同时,从法律上来说,一些对消费者特别不公平的条款也是无效的。当然,具体要根据条款内容来判断。

  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姜超峰律师提醒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时要看清其中存在的陷阱,如涉及到交房时间,建议购房人在签补充协议时要明确、细化这些条款,对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和影响程度有一个明确的约定。

  不得不选的捆绑装修,真的合理吗?

  在一些地区新房限价的背景下,很多楼盘特别是热门楼盘通过推出装修升级包这样的方式,变相进行组合销售。

  去年九月,李先生在北京望京片区看中了一套面积126平米的新房。打算交定金时,销售人员告知,除了首付款,还要准备好买“升级装修包”的钱,否则房子就无法购买。几经协商未果,李先生只能无奈同意。

  无形中增加了一大笔支出的李先生很是郁闷,强制买卖装修升级包是违规行为吗?

  谢龙对此解释,从法律规定看,任何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都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也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开发商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销售装修升级包这种行为违背了消费者意愿,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虽然拥有拒绝的权利,但是实践中,面对不接受就不购房的情况,消费者仍有购房意愿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如果消费者购买装修升级包,要看开发商能否正常给消费者开具正规的发票。如果不能,说明这个收费是不合理的,那么消费者就可以去举报。”谢龙表示。

  姜超峰认为,装修升级包从法律上来说没有问题,但是合理性还是有所欠缺。商品房买卖是一种平等主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存在欺诈、故意隐瞒等导致合同无效的因素,合同是有效的。

  对于不买装修升级包就无法购房的情况,姜超峰建议,购房者若购买捆绑装修的房子,为了自身利益,应要求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写明装修品牌、价值标准等,以及如未能达到约定的标准,开发商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精装修货不对板,如何解决?

  2020年9月,河北保定的王女士在市内某小区全款购买了一套精装修期房。交房后,发现不仅精装修房与样板房相差甚远,还存在窗户关不严、墙面不平整等问题。尤其是卫生间的瓷砖,很多是空的。

  精装修房屋货不对板、缩水、漏水、减配……业主可以主张哪些权益?面对开发商“样板间仅供参考,最终交房以合同约定为准”“出卖人享有最终解释权”的条款,业主该如何有效维权?

  姜超峰认为,房屋质量问题分两种,一种是严重的质量问题,比如可能有危险性,入住后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等,消费者可以拒绝,甚至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一些非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有责任、有义务承担维修责任。

  “‘享有最终解释权’这句话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谢龙称,因为这种格式条款是由开发商事先制定并重复使用的,而格式条款一定要基于公平的原则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出现争议,应该做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也就是要做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姜超峰说,装修样板房对消费者买房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它可以构成合同要约。如果开发商明确提示消费者,样板房不是最终交付标准,开发商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注明属于开发商赠送,则也要符合赠送的要求,比如品牌、材质等,否则开发商同样可能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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